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盐城:未经许可私卖泔水最高罚3万

2024-05-06 15:32:14 来源: 作者/编辑:小编 浏览次数:2811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人们深恶痛绝的“地沟油”由泔水加工而成,而泔水又是从餐饮企业流散出来的。9日,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近日盐城开始在市区范围内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以便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等源头,监管包括泔水在内的各类餐厨垃圾。

本次专项整治的餐厨废弃物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其整治范围: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及小新河一带、西至新204国道、北至北环路及皮岔河一线区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规定,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将餐厨废弃物与非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单独存放,并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专项整治规定,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除了应当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签订协议,并报属地城管部门备案外,还应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污染防治设施完好、密闭和整洁,并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在餐厨废弃物产生后24小时内,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指定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水库、沟渠和公共厕所;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取得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值得关注的是,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活动的,将由城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处置活动的,将由城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另外,对使用泔水等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的养殖场户,将由农业主管部门对其生猪严禁出栏、严禁收购、严禁屠宰。对不听劝阻、继续使用泔水等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的养殖场户,对其饲养的生猪进行无条件扑杀处置。对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妨碍执法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盐阜大众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条标题:盐城:未经许可私卖泔水最高罚3万
本条信息网址: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阅读关键词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0相关评论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