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推动食品经营许可工作

2024-05-06 16:01:47 来源: 作者/编辑:小编 浏览次数:6444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为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要求,营造更优营商环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1月14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简化许可流程、缩短许可时限,加快推行电子化审批,不断完善许可工作体系,持续提升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便利化、智能化水平。

通知明确,各地要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对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限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申请变更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申请延续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要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要优化许可事项,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在就餐场所销售饮料等预包装食品的,不需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经营项目;要缩短许可时限,许可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时限缩短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6个工作日。

通知同时明确,要全面推行许可信息化。各地要全面推行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发证、查询等网上办理,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时效。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的发放和使用。不断完善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库,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查询。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库与相关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互通共享,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不断提高许可效率。

通知要求,要认真梳理许可审查各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对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了解和检查指导;对监管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加强调查研究,适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状况和关键风险点评估;要加强对基层一线许可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全面公开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流程,实现办理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要加强对申请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针对性指导,鼓励地方积极推行提供申请材料样本、提前咨询等服务;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应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是否相符、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情况。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条标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推动食品经营许可工作
本条信息网址: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阅读关键词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0相关评论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