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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春节期间购买食品应注意场所资质等

2024-05-06 22:41:39 来源: 作者/编辑:小编 浏览次数:7089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春节将至,购销两旺,为帮助消费者科学理性选购食品和保健食品,防范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食品、保健品时看销售场所资质、查外包装和说明书、辨广告和宣传内容。

食药监总局表示,消费者应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产品,特别要注意有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会议、电视、直销和电话等方式购买产品,也应先行确认资质信息。

仔细查看外包装标签标识产品相关信息,做好“四不”: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预包装食品;不要购买标签或说明书中提及可以预防疾病、有治疗功能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声称是保健食品的产品。

同时,还要科学、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凡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一律不要购买;保健食品广告中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一律不要购买;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

食药监总局特别提示,如遇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的,可以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中国经济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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