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香港食安中心:瓶装椰子食油样本不符营养标签规定

2024-05-07 08:25:19 来源: 作者/编辑:小编 浏览次数:9261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二月九日公布,一个瓶装椰子食油样本的饱和脂肪酸及反式脂肪酸含量与其营养标籤上的标示值不符。此外,该样本标籤上保质期、食物名称及配料表的格式亦不符合法例要求。中心呼籲业界立即停止出售有关产品。

产品资料如下:

产品名称:a cap organic coconut cooking oil

原产地:菲律宾

经销商:其星椰子油有限公司

淨容量:五百毫升

此日期前食用:二○一九年四月十日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跟进一宗食物投诉时,从该经销商位于湾仔的零售点抽取上述样本作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样本的饱和脂肪酸含量为每一百克含七十三点三克,与其营养标籤上的标示值每一百克含零克不符;而反式脂肪酸含量为每一百克含零点七六克,与其营养标籤上的标示值每一百克含零克不符。」

发言人说:「中心已知会有关商户上述违规事项,并指令其将所有批次的受影响产品停售及下架。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61条规定,任何人如在标籤上对所售卖的食物作出虚假说明或在食物的性质、物质或品质方面误导他人,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此外,根据《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籤)规例》(第132w章)第4a(1)条规定,预先包装食物须依照法例所订明的方式加上标记及标籤。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知会业界,并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

来源:香港食安中心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条标题:香港食安中心:瓶装椰子食油样本不符营养标签规定
本条信息网址: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阅读关键词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0相关评论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