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0日,印度尼西亚农业局发布g/sps/n/idn/114通报,修订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条例。本法规取代了农业部长第04/permentan/pp.340/2/2015号,关于植物原料新鲜食品进口和出口的食品安全控制的条例,以及农业部长13/permentan/kr.040/4/2016,关于修订植物原产地新鲜食品进口和出口的食品安全管理第04/permentan/pp.340/2/2015号的修订本。
本法规已经规定并于2016年11月18日生效。一旦本条例生效,2015年第04期和2016年第13期的农业部长规章将被撤销。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