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7日,欧盟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6/324,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条例(eu)no1333/2008食品添加剂法规附件2a部分和e部分的有关内容,在附件2中a部分表格1增加“13eu609/2013提到的婴幼儿食品,包括特殊医学用途的婴幼儿食品”类别,e部分食品类别由“所有食品允许的食品添加剂”修改为“所有食品允许的食品添加剂,但不包括特供以外的婴幼儿食品”;同时规定二氧化碳等11种添加剂在婴幼儿食品中的使用标准。本法规自发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 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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