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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氧水再“上岗”专家:加热可除残留

2024-05-07 11:02:59 来源:华商晨报 作者/编辑:网编 浏览次数:2973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一提起双氧水,不少市民会由此想到黑心商家用其漂白的牛肚、鸡爪和猪蹄,双氧水美白食物出售一度被定性为食品安全领域典型的违法行为。

然而从今年5月24日起,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双氧水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并且列入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食品加工环节中曾被当作非法添加物的双氧水成功“翻身”。

去年12月,国家卫计委发布了新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这份新标准将在今年5月24日正式实施。

值得关注的是,在2014版中,此前被不少人当作食品领域非法添加物的双氧水重新获得了“二次上岗”资格,新标准将过氧化氢(俗称“双氧水”)列入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

这意味着,今年5月24日起,鸡爪、猪蹄等食品都可使用食品级双氧水来消毒和漂白。

双氧水身份的变化让不少市民疑惑不解,它到底有害无害?

对此,国内食品安全专家农绍庄表示,双氧水分为工业级别的双氧水和食品级别双氧水两种,工业级别的双氧水因为其杂质相对较多,对人体有害,不允许用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此前被有关部门查处并被曝光的涉及双氧水美白食品的违法案件,多为工业级别产品。

在农绍庄看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新国标将食品级双氧水列入食品加工助剂,主要看重的是工艺必要性,因为当前还没有其他更好的替代方案。食品级双氧水除了具有良好的漂白作用外,还兼具消毒、杀菌的功能。事实上,与其他同类加工助剂相比,食品级双氧水安全性更高,即使在食品上有所残留,由于其很不稳定,消费者通过加热等方式可将其很快分解成水和氧气,不会对人体构成伤害。

来源:华商晨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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