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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修订日本食品进口条件

2024-05-07 11:47:48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作者/编辑:网编 浏览次数:7448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新加坡农业食品兽医局(ava)6月27日公布,修订日本食品进口条件,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取消日本枥木县、茨城县和群马县等3个辖区肉及肉制品、水果和蔬菜(鲜果蔬和加工产品)、奶及奶制品、食用鸡蛋等食品出口前检测证书的要求。取消日本神奈川县、东京、千叶县和埼玉县等4个辖区肉及肉制品、海产品、水果和蔬菜(鲜果蔬和加工产品)、奶及奶制品、食用鸡蛋等食品出口前检测证书的要求。

二、每批进口食品仍须提供产地证书。日本茨城县、枥木县、群马县和福岛县等4个辖区的产地证书必须由日本农林水产省(maff)签发。其他辖区的产地证书可由maff或日本商会签发。

三、从日本福岛进口食品应提前告知ava。ava可能对从福岛进口的食品进行扣检。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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