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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将自2013年起对加工用进口水产品征收关税

2024-05-07 18:44:47 来源:渔产贸易讯息 作者/编辑:网编 浏览次数:9851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欧盟委员会于今年11月29日投票通过,对加工用进口水产品征收关税之规定,取消现行之关税缓(tariffsuspension)。欧盟水产品进出口暨加工协会(aipce-cep)主席guuspastoor表示,该规定实际上已通过,目前只待完成形式上的批准程序即可正式实施。该规定将由欧盟某委员会执行,可能是渔业委员会,生效日期为2013年1月1日。

该规定实施后,某些特定进口鱼种将适用弹性关税配额制度,包括阿拉斯加明太鳕、加工用冷冻鱼浆、南方红鲷、制作沾酱和涂酱用之太平洋鲑、帝王蟹、蓝鳕鱼(bluegrenadier)及鱼卵。

欧洲水产品加工业者对弹性进口关税配额制度有所疑虑。pastoor表示,业者仍不赞成取消关税缓征,但至少争取到维持产业经营的最低限度弹性。该制度将从2013年实施至2015年,但可进行修改。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欧盟会员国要求修改该制度,欧盟官员将进行讨论。pastor表示,未来是否会出现新提案尚无法得知,但过去几年并未发生。未来3年将证明关税配额制度是否可行。

来源:渔产贸易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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