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自由贸易协定》监管署(eftasurveillanceagency)裁定,挪威对渔业养殖产业所有权的限制损害企业自由,违反了欧洲经济区的相关规定。挪威法律规定,任何单一企业的三文鱼产量不能超过全国总产量的25%;为获得控股权而进行的企业并购,如该企业超过三文鱼生产许可总量 15%,必须经挪威渔业与沿海事务部的批准。日前,挪威最大的三文鱼生产商上市公司marineharvest对挪威的法律提出质疑,认为这些规定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冬卉) 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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