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哈萨克斯坦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贸易合作,同时也参与到许多国际性和区域性组织的合作中,其中就包括国际海关合作。
哈萨克斯坦参与国际海关合作的主要牵头部门是哈财政部海关监管委员会。其主要职能是:保证完成哈萨克斯坦在国际海关事务中的国际义务、参与制订关于海关管理的国际条约、同别国及国际组织开展海关合作。
目前,哈萨克斯坦同欧亚经济共同体、独联体、世界海关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以及关税同盟伙伴国(俄罗斯、白俄罗斯)成功开展了互利共赢的海关合作。
一、独联体
哈萨克斯坦同独联体国家的海关合作是通过独联体国家海关部门负责人委员会实现的,在其框架下已制订并签署了关于发展海关合作的基础性国际条约。
二、欧亚经济共同体
在欧亚经济共同体框架内,已经召开过逾40次成员国海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起草并批准了一系列关于协调各成员国海关政策的法律法规,以及研究组建统一海关关境等问题。
欧亚经济共同体成员国海关部门合作的基础——就是统一对商品和交通工具清关及海关监管的规定和流程,包括协商关于自然人在各成员国间自由跨境及携带商品、外汇等问题。
三、上海合作组织
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对哈萨克斯坦最为重要的合作方面是保障安全和互利共赢的经济合作。在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海关合作中,各成员国海关部门签署了《海关事务合作与互谅协议》、《关于培训和提高海关人员技能的协议》、《关于交换能源进出口监管信息的议定书》等协议。
四、世界海关组织
哈萨克斯坦于1992年加入世界海关组织,与该组织的合作是哈对外经贸合作的重点之一。哈在中亚地区无可争议的领先地位、持续增长的国内生产总值、独联体最快的经济发展速度、雄厚的金融投资实力、稳定的国内形势以及积极登上国际舞台的雄心,都为巩固哈萨克斯坦与世界海关组织的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9年6月26日,哈萨克斯坦财政部与世界海关组织签订备忘录,将在阿斯塔纳建立世界海关组织的区域研究中心。
五、哈萨克斯坦海关驻外代表处
为了深化与世界经济的融合,并维护本国利益,哈萨克斯坦已在俄罗斯、中国、比利时及白俄罗斯开设了海关代表处,目前正计划在吉尔吉斯斯坦开设代表处。
来源: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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