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潲水油”难界定就不应该打击?

2024-05-08 08:03:51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3086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重庆破获“潲水油”案,其产销链横跨川渝等6个省市。潲水回收后炼出的“潲水毛油”能卖到约3000元一吨,获利达百倍。当地民警称,尚无明文规定“潲水油”是有毒有害食品,对商家定罪存在困难。(10月18日《新京报》)

所谓“潲水油”,其实就是地沟油的一种。可是,套用食用油检测标准,它却是“合格”产品。食用油检测标准之低,由此可见一斑。无奈,地沟油的检测方法,相关专家还在攻关;但,这并不能改变一个常识,那就是养猪的潲水决不能拿来卖给人吃。

正因如此,尚无明文规定“潲水油”是有毒有害食品、所以无法对无良商家定罪的逻辑,实在说不通。

确实,鉴定部门如果只是基于现有食用油标准检测“潲水油”,也许的确很难认定其“有毒有害”;但是,“潲水油”致癌物严重超标却是不争的事实。公安部前不久破获的山东格林公司地沟油案,专家也还是能检测出有毒有害物质,只不过检测成本比较高而已。更何况,炼制“潲水油”并让其流入餐桌,在行为上本身就是违法的,无良商人赚取的是黑心暴利,谋害的是公众的生命健康。

法律缺失不应该成为打击地沟油的障碍,不仅卫生部要尽快攻关检测方法,立法机关更该针对其行为制定严厉的法律惩处。重庆“潲水油”案产销链横跨6个省市,足见地沟油泛滥之甚,对这种泛滥,不仅公众的容忍度应该是零,政府监管部门的容忍度更应该是零,执法部门重拳出击的容忍度也必须是零。

来源:新京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条标题:“潲水油”难界定就不应该打击?
本条信息网址: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阅读关键词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0相关评论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