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洋听证办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海洋听证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于2017年6月13日启动“南通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纳米精密陶瓷新材料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核准前听证程序。6月13日分别在南通市政府网站、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发布听证会公告,并在听证事项影响范围内张贴公示。6月14日在江海晚报发布听证会公告。至6月23日公告期满,没有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听证会。根据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该项目无利益相关者。7月3日,我局通知该项目主管部门通州湾示范区海洋与渔业局、通州湾示范区建设环保局、通州湾示范区安监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局和通州湾示范区消防大队参加听证会,各单位均出具书面意见支持项目建设,放弃参加听证会。
根据《江苏省海洋听证规定》第三十九条“出现没有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导致听证会无法举行的情形,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可以终止听证”的规定,经批准,终止该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表核准前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