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建筑材料、建筑机械进山实行准入制
8月1日起,五台山开始对所有进入该景区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机械实行进山准入管理。这是忻州市人民政府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人民政府为保证申报世界双遗产工作顺利进行,从源头上杜绝景区内乱修乱建现象而联合决定的。
根据规定,凡进入景区的建筑材料(指建筑施工过程中用到的砖、石头、石子、水泥、沙、钢筋、木材等)和建筑机械(指在施工过程中用到的卷扬机、龙门架、搅拌机、铲车、挖掘机等)必须由建设单位向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必须注明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施工单位名称、建筑材料和建筑机械名称、数量、运输车号、承办人姓名、司机姓名、进山路线和施工地点等相关内容,同时附工程审批手续复印件。建设局将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进行建设项目核查计算,对具有“一书两证”(选址意见书、建设营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由建设、文物部门批复的建设项目填写和开据《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建筑材料、建筑机械进山通行证》。景区入山管理处根据建设局开据的《通行证》,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和建筑机械进行入山核查,相符后放行。建设局、入山管理处每周进行一次通行证件核对,双方相互签字留档。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定时对工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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