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轮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8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000万股,其中网下询价配售数量为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的数量为2,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资金情况及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等,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3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为:
(1)27.03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9.05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网下配售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
5、在初步询价期间(2007年3月29日~2007年4月2日)(t-5 日~t-3 日)提交有效报价,且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配售。为方便投资者参与,符合条件的询价对象见后面表格,表中询价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6、本次网下配售的时间为:2007年4月4日(t-1日,周三)9:00~17:00及2007年4月5日(t日,周四)9:0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全额缴付申购款。
配售对象必须确保申购资金于2007年4月5日(t日,周四 )下午17:00之前到达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申购资金的申购为无效申购。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申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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