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公告
征集渠道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经信局代草拟了《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做优做强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www.luan.gov.cn/hdjl/yjzjk/yjzjk/index.html)或六安市经信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jxj.luan.gov.cn/hdjl/yjzj/index.html)留言;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六安市行政中心7号楼2楼市经信局综合法规科。来信请注明“《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做优做强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字样。
3.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传真至0564-3379211。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ahlajxj@163.com。
联系电话:0564-337989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
附件:
2024年4月12日
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做优做强若干政策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工业强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细则。
一、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一)奖补对象
对在六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的先进制造业规上企业的研发投入予以财政补贴。
(二)奖补方式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当年较上年增长的情况,以企业增加的研发投入经费对企业进行奖补。2024年度资金的奖补时间为2025年6月,奖补金额为2024年研发投入比2023年研发投入净增加数额的50%,企业需按照奖补金额1:1配套并全部用于研发投入。
(三)申报、审核程序
免申即享。按照县区初审、市级联审程序执行。
联系方式:科技与装备科3379736
二、先进制造业集群合作奖
为推进全市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电子信息、金属材料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对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贡献较大的规上企业予以表彰。
(一)表彰对象
对我市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先进制造业集群相关企业配套合作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实际支付资金超500万元以上的参与表彰评定。
(二)表彰条件
1.采购和加工产品包括协同应用于企业产业链上下游的硬件产品和商品化软件产品,不包括水、电、气,煤炭、矿石等初级原材料,不包括行政办公用的软、硬件设备等。
2.关联企业之间不享受奖励。关联企业指企业之间存在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①相互直接或间接持股的总和达到25%以上;②同为第三者控股达到25%以上;③企业中一半以上的董监高人员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另一企业委派的等;④其他认定为关联企业的情形。
3.享受奖补的企业2024年度产值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申报、审核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2025年5月31日前将在全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内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行为的支撑资料上传至六安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按照企业申报、县区初审、市级审核程序评定一、二、三等奖若干,其中,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30万元、三等奖10万元,表彰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
联系方式:经济运行科3379297
三、开展制造业新增贷款贴息
(一)奖补对象
对在六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规上制造业企业。
(二)奖补条件
对企业在2024年二季度至四季度期间内,获得银行净增贷款200万元以上且贷款期1年(含)以上,一次性给予净增贷款金额的1%贴息补助,单户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审核程序
即申即享。按照县区初审和市级审核的程序执行。
联系方式:中小企业科3379292
本政策有效期到2025年底。各县区经信部门对初审结果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将相关失信信息上报至六安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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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渠道
0564-3379895
来信来访渠道
邮寄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7号楼2楼市经信局综合法规科
其他渠道
电子邮件:ahlajxj@163.com
来信来访渠道
六安市行政中心7号楼412室,邮箱237000,您可来信或来我单位反馈您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网络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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