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使用“生鲜灯”情况开展突击检查。
执法人员以农贸市场、生鲜超市、果蔬店等经营场所为重点展开排查,对肉类、果蔬、水产品等生鲜农产品使用的照明光源,通过查看色彩、亮度、对比与自然光下是否存在产品色差等方法,辨别灯具是否合规。
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宣传解读了禁用“生鲜灯”的相关规定,引导经营者认识到使用“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自觉抵制使用“生鲜灯”在视觉上的“提质”“遮瑕”。对仍在使用“生鲜灯”的经营者,执法人员依法给予了警告行政处罚,开出新区首张罚单,并督促经营者现场立即更换。
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该项规定将对生鲜食用农产品全面禁用“生鲜灯”,避免因“生鲜灯”产生的“美颜滤镜”效果,对消费者造成可能的消费误导。
来源:两江新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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