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武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提案,作为提案的主办单位,我局高度重视,全面调查摸底,积极对接自治区商务厅和市各有关部门,逐条研究提案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答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废旧家电回收的政策保障问题
钦州市是全国第三批、35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市人民政府出台了《钦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钦政办〔2011〕106号),遵循“政府推动、行业指导、社区管理、市场运作”的基本思路,以生态环境保护和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为目的,以建立社区及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点、城市商业区和工业园区再生资源回收站为基础,以建立县区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处理交易集散中心为核心,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为牵引,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在政策和资金方面支持构建并完善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二、关于加快废旧家电循环利用的体系建设问题
(一)基本构建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通过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管理机制,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基本实现全市6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改造或新建综合性分拣加工中心,在主城区形成了钦州市再生资源集散市场(主城区北部区域)、钦州市废旧物资回收市场(主城区西部区域)等两大市场,推进钦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主城区南部区域)。使全市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集散市场进行规范化的交易和集中处理,再生资源主要品种的回收率达到90%,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二)全面用足用好上级政策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根据《自治区商务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若干措施工作举措的通知》(桂商运发〔2022〕93号)精神,大力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明确的资金使用方向、补助方式和标准开展活动。同时,进一步促进废旧家电回收行业发展,便利居民交售废旧家电。鼓励大型家电销售企业上门回收、免费拆装旧家电,支持回收企业、拆解企业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拓展废旧家电回收渠道。
三、关于引进大型专业家电回收企业提升末端处置能力问题
目前,我市没有大型专业家电回收和处置企业,据了解,全区仅有广西桂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家企业取得专业家电回收和处置资质,是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授权和同意设立,该企业项目建设投资额超亿元。我市以旧换新回收的废旧家电,全部交由广西桂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回收和处置。经对接自治区商务厅,由于我市是全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有建设大型专业家电回收基地的准入条件。
四、关于加强行业监管问题
以城市品质提升行动为抓手,由公安、商务、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对各类回收站点、仓储点进行专项整治,对证照齐全的回收站点,进行清理、整合,规范利用。凡是符合标准的,经规范化改造后,组成新的社区回收点,对无证无照的回收站点、马路市场,依法予以取缔。基本实现了划行归市,进一步促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废旧物资分拣中心规范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钦州市再生资源集散市场、钦州市废旧物资回收市场,进一步优化提升分拣功能,按有关规定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劳动保护等要求。加快推进钦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进一步优化布局、完备体系,为生活源、商业源再生资源和生活垃圾分类后可回收物利用提供保障。
(二)提升废旧物资回收行业信息化水平。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废旧物资网络回收平台发展,运用各类移动互联网平台小程序、手机app等移动互联网媒介,实现网上预约、上门回收家电、手机、家具、服装等废旧物资,推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展。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发展,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
(三)用足用好上级政策。结合自治区层面统一部署开展的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鼓励大型家电销售企业上门回收、免费拆装旧家电,支持回收企业、拆解企业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拓展废旧家电回收渠道。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探索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授权专业化企业开展废旧物资回收业务,实行规模化、规范化运营。培育多元化回收主体,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企业、环卫单位、利用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畅通回收利用渠道,形成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产业链条。
(五)继续开展专项整治。以城市品质提升行动为抓手,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对现有的回收站点、仓储点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钦州市商务局
2023年10月19日
来源:网络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