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产业是典型的创新要素密集型产业,其研发及产业化应用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科技创新、高端制造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近日,青岛发布《关于支持机器人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青岛市机器人产业政策正式出台。政策分6个方面10条措施,其中,在引进培育机器人整机及系统集成企业、鼓励产品研发方面政策创新力度大,实现了新突破。这是省内出台的第一个机器人产业政策,政策措施优惠力度在全国也极具竞争力。
支持项目建设。 《通知》提出,对机器人整机、系统集成、关键零部件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奖补,最高2000万元,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一事一议”。
支持企业发展。《通知》提出,对企业上规模给予分档晋级奖励;对达到工信部行业规范条件的机器人企业和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给予100万元奖励。
加强平台建设。 《通知》提出,对获批建设的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按设备投资额的20%奖励,最高1000万元。
鼓励创新产品研发。对列入《国家首台(套)目录》的机器人产品,最高奖励1000万元;鼓励地产地用,对本市生产并列入省级新产品目录的机器人产品,给予生产方和购买方双向奖励。
《通知》提出,支持在青举办国际性或国家级机器人大赛活动,最高100万元。设立机器人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金、金融资本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
来源: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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