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政府公报2004年11月29日公告经济暨生产部第769/2004号决议,应阿国生产厂商skf argentina s.a.公司之申请,自公告翌(11月30日)日起对自中国进口外径30至120厘米之单排滚珠轴承,即南方共市税则号列8482.10.10产品展开倾销复查。
依据阿国经济部第83/2002号决议,该部前于2002年12月3日对自中国进口之上述涉案产品设定fob出口底价,为期两年,有效期至2004年12月3日。本案倾销复查进行期间,阿国政府将维持对自中国进口之单排滚珠轴承产品实施上述fob底价措施。海关并将依据相关法令,要求进口商提供原产地证明。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