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经济部2006年2月13日在官方日报上发表公报,决定开始对从中国进口钢铁制阀门(税号为8481.20.01,8481.20.04,8481.20.99,8481.30.01,8481.30.99,8481.80.18,8481.80.20,8481.80.04和8481.80.24)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
1. 1994年10月18日,墨经济部决定对从newman’s incorporated公司进口的上述产品(税号为8481.20.01,8481.20.04,8481.20.99,8481.30.04,8481.30.99,8481.80.01,8481.80.03,8481.80.09)征收4%的反倾销税,对从中国其他企业的上述产品(税号同上)征收105%的反倾销税。
2. 2001年2月21日,墨经济部对从中国进口钢铁制阀门(税号为8481.20.01,8481.20.04,8481.20.99,8481.30.04,8481.30.99,8481.80.18,8481.80.20,8481.80.04,8481.80.24)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并将反倾销税调整为125.96%。
3. 2006年2月13日,墨西哥经济部决定对从中国进口钢铁制阀门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调查期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 感兴趣方可到墨西哥经济部国际贸易惯例总局领取调查问卷或从www.economia.gob.mx下载。感兴趣各方资料应于28日内送抵墨经济部。
5. 听证会将在2006年10月10日举行。
6. 本公告自2006年2月14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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