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8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经过调查认定,进口自中国的碳钢螺纹接头未对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因此修改其在2003年7月16日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管件反倾销案的产业损害裁决结果,取消对碳钢螺纹接头的反倾销措施。
2003年1月2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管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79999.11和73079999.19。2003年6月27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最终裁定,原产于中国的碳钢螺纹接头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50%。2003年7月16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本案作出肯定性损害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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