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广东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标准制修订

2024-05-13 12:02:43 来源:南方plus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6725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4月13日,《广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发布,提出将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标准引领等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消费潜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同日,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广东省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

广东将公开征集相关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并鼓励各有关单位、社会团体围绕我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开展相关团体标准研制。

文件全文如下:

省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为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提升,加快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升级,加大回收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完善标准实施配套措施,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等,现组织开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集相关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

(一)立项重点。

1.消费品相关标准。涉及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升级,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等产品更新换代和以旧换新等领域;地方特色食品、新兴产业食品以及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等。

2.设备相关标准。涉及电梯主要零部件报废标准,老旧电梯和超设计使用年限大型游乐设施的更新,提升设备安全等。

3.能耗排放标准。涉及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炼化、钢铁、矿物、轮胎、化工、轻纺、电子等领域;应用锅炉、电机、泵、冷水机组、数据存贮设备等重点用能设备的能耗标准;碳测量、碳核算、碳评价等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标准;生态环境、安全等领域强制性地方标准。

4.循环利用标准。落实国家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易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要求,涉及清洁生产、循环利用、能耗等领域标准;废旧家电、二手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动力电池、充电桩、退役光伏风电设备等产品设备和材料零部件回收利用的团体标准;信息安全、信息技术服务、二手电子产品可用程度分级标准。

(二)立项要求。

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申请,明确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先进性。应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保障顺利开展。编制时间控制在18个月以内。编制过程中,省市场监管局一般不安排财政资金资助。

(三)申报方式、材料和时间。

1.申报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也可以直接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立项建议。对地方标准立项建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立项的,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立项申请。

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和团体标准试点项目,分别通过“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s://amr.gd.gov.cn/standard/,需用省统一身份认证法人账号或法人授权的经办人账号注册登录)对应“地方标准”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2.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按时报送《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任务书》,《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申请表》,标准草案(详细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修订标准的,需说明拟修订的内容)。

3.申报时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业务综合管理平台接收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

二、鼓励开展相关团体标准研制

鼓励各有关单位、社会团体围绕我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结合本单位业务范围,研究制定原创性、高质量的团体标准。省市场监管局将择优对适用范围广、实施效果好,并已自我公开声明的团体标准予以支持。

南方+记者 宾红霞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条标题:广东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标准制修订
本条信息网址: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阅读关键词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0相关评论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