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生产部2009年4月29日发布第154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管道附件(南方共同市场税号7307.19.20及7307.93.00)采取fob离岸价格每公斤3.94美元的临时最低限价措施。该措施从5月7日生效,有效期4个月。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2024-05-13 15: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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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生产部2009年4月29日发布第154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管道附件(南方共同市场税号7307.19.20及7307.93.00)采取fob离岸价格每公斤3.94美元的临时最低限价措施。该措施从5月7日生效,有效期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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