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东省物价局了解到,广东天然气门站价格此次不调整,仍按目前试点方案中制定的2.74元/立方米的价格执行。
2011 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决定在广东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试点主要内容是将省门站价格的制定方法由成本加成法改为按照模拟市 场的&ldquo市场净回值&rdquo定价方法,就是以市场竞争形成的进口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lpg)作为可替代能源品种,折算相应的天然气价格,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资 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据此,国家将西二线天然气到广东的门站价格定为2.74元/立方米,考虑到全省用户对新机制需要一个逐步适应和消化的过 程,省内门站价格此次不再作调整。
作者:廖喜张 岳佳综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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