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前期“探索使用无人机开展物流配送经营活动的管理模式和制度规范”试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西北局批准同意京东天鸿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末端物流无人机物流配送经营资质,批准同意增加“物流配送(限试点企业)”经营项目。11月15日西北局副局长余文亮向京东天鸿公司颁发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并与京东集团进行交流座谈,对进一步推进在陕西省使用无人机开展物流配送经营性活动试点工作进行交流研讨。京东集团副总裁李小光、管理局机关相关部门和西安京东天鸿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参加。
京东集团副总裁李小光首先介绍了目前京东集团在开展无人机物流配送试点上所开展的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下阶段工作计划,以及需要管理局协调解决的问题。围绕后期试点目标任务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并从人员资质、运行管理、标准制定、政策引导方面进行了探讨。
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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