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
昨晚的市府常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工商局局长张建华详细解释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相关配套文件。
据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即商事登记机关不再登记公司实收资本,仅对申请人申报的注册资本进行登记,商事主体申请设立登记时,无需再向登记机关提交验资报告。
《实施办法》规定,实际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但不得超过商事主体的经营期限。&ldquo受惠群体是所有新设立的商事主体,当然,对于大学生及低收入群体创业来说,意义更加显著。&rdquo张建华表示。
该项改革,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及首期出资比例、出资期限和非货币出资比例等限制性规定,允许&ldquo零首付&rdquo设立公司,有利于降低创立公司的资金成本,提高公司资本运作效率,最大限度地为投资主体松绑。(张林王培)
张林、王培
(来源:羊城晚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