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2月4日民航局批准在陕西省使用无人机开展物流配送经营活动试点以来,西北管理局结合实际,积极鼓励社会民间力量参与探索试点工作,根据企业意愿支持京东天鸿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试点执行企业,目前在陕西地区实现了无人机物流配送常态化运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民航局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围绕民航局批复的试点目标,西北局在充分吸收借鉴其他管理局通航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分类管理”的工作理念和“放管服”的改革要求,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工作流程,成立了由通航处、飞标处、适航处三个部门组成的无人机物流配送运营资质审查小组,对试点执行企业的末端物流无人机运营管理模式和制度规范进行了评估检查。经过审查评估、现场验证和模拟特情应急处置演练,试点执行企业具备末端物流无人机的物流配送安全保障能力。
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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