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印发。《办法》提出,对经认定的人工智能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核心技术人才,在南沙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达到60万元(含)的,可优先申请入户广州。
《办法》提出,对经认定的人工智能企业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30万元(含)以上[科研机构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20万元(含)以上]的高级管理、技术人才,按照其个人经济贡献40%比例给予特殊人才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级管理、技术人才,除享受特殊人才奖励外,还可在企业经营贡献奖中获得高管人才奖励。两项奖励总额最高为其个人经济贡献的100%。在落户奖励方面,《办法》指出,在南沙区新落户的人工智能企业,经济贡献超过1亿元(含)、8000万元(含)、4000万元(含)、2000万元(含)、1000万元(含)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1万元、1000万元、万元、300万元。在科研建设补助方面,人工智能企业在南沙区建设运营人工智能实验室、培训中心、展示体验中心等为区域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提供研发、设计、生产、技术交流等服务的,经认定,按其建设实际总投入的30%予以补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办法》指出,人工智能企业在南沙区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经审核后,按照其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后置补助。《办法》还提出在租金及办公房产购置方面进行补贴。经认定的人工智能企业在南沙区租用场地实际开展办公运营的,按照实际租金予以租金补贴,补贴原则每月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50元(含物业管理等费用),每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贴期限为3年。人工智能企业购置自用办公房产的,按照每平方米不超过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来源:白云区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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