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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监管加码 转账或被限1年1万

2024-05-14 13:56:20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9963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从数家取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了解到,央行日前向第三方支付企业下发了《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和《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草案,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或被认为“杀伤力”最大的内容,是对个人支付账户的转账、消费额度设限。如果草案实施,那么对用户在转账、互联网理财、网购等方面将造成较大影响,第三方支付行业以及电商也将受到波及。

不过,该草案目前还仅在征求意见阶段,并非最终版本。

个人:单笔消费不得超5000元

3月14日,央行发文叫停二维码(条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后,15日,又有消息称,央行本月11日已向第三方支付企业下发了《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和《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草案,意见征求截止日期是本月13日。该草案对第三方支付转账、消费金额进行限制。一家大型第三方支付企业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今年两会之前,大型第三方支付企业确实被召集开会,会议期间,第三方支付企业就草案内容和央行进行了非常激烈的争论。

成都商报记者昨日从多家第三方支付企业处获悉,这份草案最大的关注点在于对第三方支付和转账额度给出了更加小额度的限制。根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草案,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支付机构应对转账转入资金进行单独管理,转入资金只能用于消费和转账转出,不得向银行账户回提。个人支付账户的资金来源仅限于本人同名人民币银行借记账户。

除了对转账的影响外,草案还对消费额度进行了限制。草案指出,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消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一个人所有支付账户消费月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的,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而对于去年刚刚兴起的互联网金融,此次草案也有所涉及。草案中指出,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融资、理财、担保和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业界:“各方正在激烈博弈中”

有成都第三方支付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该份草案征求意见的时间已经截止。多家接受采访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均强调,目前只是征求意见稿,尚未最终成文,“各方正在激烈博弈中。”一家参加了此次征求意见稿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对成都商报记者表示,目前第三方支付企业尽力在和央行就草案内容进行沟通,该公司提交的反馈意见多达十多项。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互联网金融研究员曹磊对成都商报记者表示,“草根金融”力量的迅猛崛起,给金融系统带来新的出发点,也给消费者带来便利,但部分互联网金融产品游走在法律红线边缘的“灰色地带”,投资者权益受到侵害时便无处“喊冤”。他认为,央行拟出台的上述政策可以切断支付风险的源头,不过,如果该严厉的细则开始执行,将对网购人群和电商企业带来很大的影响。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交易规模达到18.5万亿,增长52.3%。其中,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突破1.2万亿元,增长707%。57.6%的消费者不知道保障网上支付的办法;遇到支付不安全事件的消费者中,40%有实际资金损失。

有第三方支付企业高管则认为,第三方支付在经过一段时间的“野蛮生长”后,央行已开始动手对其进行全面规范和整顿,第三方支付行业面临的政策环境进一步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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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对成都第三方支付业整体影响不大

从2011年央行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至今,目前成都有5家企业获得第三方支付许可证(俗称牌照),具体为:四川商通的牌照内容主要是“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摩宝网络的业务类型是“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天府通为“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支付通为“银行卡收单”,现代金融控为“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据记者了解,就《管理办法》成都相关企业已经或正在与管理部门进行沟通。

作为四川首批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摩宝网络相关人士昨日表示,现在取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200多家企业里,很多支付业务都是小额的,比如缴水电费等,对成都第三方支付业整体影响不大。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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