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8月2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下达2018年第二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通知指出,稀土是国家严格实行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管理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计划和超计划生产。2018年度全国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计划分别为12万吨、11.5万吨。
各稀土集团要认真做好计划的分解下达工作,在下达计划15个工作日内,商所在省(区)工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后,将本集团计划分解情况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及所在省(区)工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计划应集中配置给技术装备先进、环保水平高的重点骨干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分配计划:
(一)矿山企业没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有关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停产整改的;
(二)稀土冶炼分离企业使用已列入禁止或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工艺、冶炼分离产能低于2000吨(reo)/年的;
(三)达不到《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的;
(四)长期停产,不具备生产条件的。
此外,通知要求,要严格遵守环保、资源开发等有关法规,遵照计划组 织生产,严禁企业无证、越界开采稀土矿产;严禁计划企业开展代加工(含委托加工)业务,不得以稀土富集物、混合稀土化合物等名义变相购买加工稀土矿产品,利用境外稀土资源需提供完整进口手续。
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生产,对存在超计划生产、采购加工非法矿产品、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核减计划直至全部取消计划,对非法矿产品来源要严加追查,依法予以处罚。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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