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环保部联合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以下简称&ldquo五部委&rdquo)下发了《关于印发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五部委将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工作。
《通知》强调,监督检查工作以中重型柴油车为重点,在新车检测、生产、销售、注册登记等各环节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根据《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方案》,五部委将按照&ldquo全面监管、各司其职、部门联动、务实高效&rdquo的原则,建立机动车环保达标联合监管工作机制,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
检查监督结果将于2014年9月30日前报送环保部,经国务院批复后,还将于11月向社会公示。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建立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管理长效机制。(钟旗葆)
来源:中国汽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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