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五部门发布管理暂行办法 规范口岸进境免税店招投标

2024-05-15 09:07:24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9474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财政部、商务部等5部门8日发布《关于印发口岸进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指导相关口岸制定科学规范的招标评判标准,从严甄别投标企业实际情况,选定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经营主体,合理规范口岸进境免税店租金比例和提成水平,避免片面追求“价高者得”。

《通知》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应保证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企业公平竞争。招标人不得设定歧视性条款,不得含有倾向、限制或排斥投标人的内容。

《通知》要求,应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能力,甄选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经营主体。技术指标在评标中占比不得低于50%。技术指标分值中,店铺布局和设计规划占比20%;品牌招商占比30%;运营计划占比20%;市场营销及顾客服务占比30%。品牌招商分值中,烟酒占比不得超过50%。

《通知》规定,中标人不得以装修费返还、税后利润返回、发展基金等方式对招标企业进行变相补偿。招标人及所在政府不得通过补贴等方式对中标企业进行变相补偿。(记者 曾金华)

转自:经济日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条标题:五部门发布管理暂行办法 规范口岸进境免税店招投标
本条信息网址: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阅读关键词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0相关评论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