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两会声音】化学品“一生”应纳入环境管理

2024-05-15 09:28:13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1137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化学品是我国工业生产中的重要原材料。目前,我国约有4.6万种化学品在生产和使用,每年还有200多种新增的化学品进入市场,其中只有2000多种(占比约5%)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等性质的化学品被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其余4万多种危害性尚未被掌握就进入了社会生产和生活。

化学品管理的缺失,包括化学品生产及其应用产业的迅猛发展,大大增加了化学品的环境与健康风险。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温香彩十分关注化学品环境和健康风险,呼吁尽快制定法律法规,规范化学品环境管理。

环境中化学品的赋存和整体环境风险情况尚不掌握

温香彩带来了《关于尽快制定〈化学品环境管理条例〉的提案》。

在她看来,我国现行法规缺少有毒有害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的管理制度,而且现行法规未关注有毒有害化学品源头控制。

“现有涉及化学品的法规集中解决化学品在各‘点’上可能出现的问题。涉及化学品污染控制的条款,侧重点多在‘常规污染物’的‘末端污染控制’,没有建立化学品环境市场准入制度,对高环境风险化学品引发的环境损害实施源头预防。”温香彩说。

温香彩强调,由于我国尚未组织开展过全面的化学品环境风险调查和评估工作,不掌握环境中化学品的赋存和整体环境风险情况,对化学品的环境风险认识处于未知状态。

她表示,有些化学品一旦排入环境,尤其是某些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生殖毒性的有害化学物质将会长期滞留环境,累积到一定程度后将会引发难以逆转的危害。

同时,我国化学品管理与全球先进化学品管理水平也有明显差距。

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本着对化学品预防性及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原则,先后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

2015年9月,联合国发展峰会通过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在《21世纪议程》的基础上,再次强调实现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无害化环境管理,具体细化了减少化学品排放和尽可能降低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影响的行动计划,为未来15年国际及各国化学品环境管理指明了方向。

“相比于发达国家,我国化学品管理法律体系呈现安全生产一家独大的现象。化学品环境管理方面,在立法和实践上落后发达国家近40年,已成为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一块短板。”温香彩说。

应制定《化学品环境管理条例》,完善风险管理

温香彩呼吁,应尽快制定出台《化学品环境管理条例》。

“《条例》应秉承风险管理理念,建立完善以识别、评估和管控为主线的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温香彩说。

一是建立现有化学品信息报告制度,申报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进出口、用途等信息,了解前端有哪些化学品进入市场,后端哪些排放进入环境。

二是强化新化学品申报登记制度,严把新化学品入市关口,对那些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不可接受风险的新化学品不予登记,做好“守门员”。

三是建立风险评估制度,根据化学品的危害和暴露信息,通过筛查、识别和评估,提出优先评估及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

四是加强化学品管控制度,对识别出的有毒有害化学品,通过信息公开、清洁生产、排污许可、限制、淘汰等风险管控措施,实施分级管控。

最终,达到知晓化学物质的毒性和环境风险并进行源头管理,有效降低末端环境管理的投入,促进化工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的目的。

相关链接

管好化学品国外怎么做?

欧洲、美国、日本,均颁布实施了以禁止或限制具有特定危害性的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为主要手段的专门性化学品环境管理法规,逐步确立了化学品登记(注册)、危害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防控等管理制度。其核心包括:

一是现有化学品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市场现有化学物质按照特定的风险防范原则、生命周期原则和优先原则进行危害测试、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

二是新化学物质审查制度,对新生产、进口或入市的所谓新化学物质进行申报、评估与审查。经评估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的化学物质,则不得生产和进口。

三是在化学品生命周期的各主要环节建立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环境污染控制体系。

来源:中国环境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条标题:【两会声音】化学品“一生”应纳入环境管理
本条信息网址: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阅读关键词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0相关评论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