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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稞酒两款产品违规添加甜味剂

2024-04-30 16:28:36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8474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国家食药监总局日前发布了《青海省食药监局2016年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公告》,其中青青稞酒旗下两款产品均被检验出违规添加纽甜。

据公告披露,此次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铅、甲醇、食品添加剂、纽甜、阿斯巴甜等9个指标,其中青青稞酒旗下两款产品500ml/瓶42%vol的**酿酒(窖藏)和500ml/瓶43%vol的青稞王酒,纽甜一项的检验结果分别为0.0004和0.0003。

据了解,纽甜是一种功能性甜味剂,甜度较高,能量值几乎为零,安全性相对较高。欧盟在2010年已正式批准其应用,在我国也正式批准纽甜为食品添加剂品种,并适用于各类食品生产。在gb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有着明确规定,发酵酒的纽甜*大使用量为0.033g/kg。

业内专家指出,上述国家规定允许酒企在生产过程中合理按量使用纽甜,以便增加白酒的口感和香醇度。但是有一种情况不得添加纽甜,即固态法白酒(业内俗称的纯粮酿造酒),此次青青稞酒被国家食药监总局点名便属于此类情况。

据了解,**酿酒(窖藏)和青稞王酒是青青稞酒的低端产品,目前主要在青海省内销售。北京商报记者为此向青青稞酒方面求证,青青稞酒董秘赵洁表示,公司正在积极配合国家食药监总局进行调查,目前还没有定论,不方便回应。对于记者询问上述两款产品是否为固态法白酒,青青稞酒方面一直未有答复。

白酒行业分析师蔡学飞表示,青青稞酒作为青海省的明星酒企,一向主打“纯净、健康、生态”的概念,此次出现违规添加纽甜,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使消费者对其产品的品质产生质疑。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指出,此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要求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发生问题的原因,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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