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食药监总局推行“神秘买家”制度 参与抽检网络食品

2024-04-30 18:00:58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3973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国家食药监总局日前公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表示,对网络食品抽检采取“神秘买家”的制度,监管人员化身“神秘买家”参与抽检还原模拟消费过程,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2015年,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已达3.88万亿元,网络食品监管面临着经营主体多、地域范围广、技术水平高、监管能力不足、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程序不明确等问题。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表示,监管人员将化身“神秘买家”参与抽检网络食品。

陈谞指出,涉及对网络食品通过抽样人员以顾客的身份买样,记录抽样样品的名称、类别以及数量,购买的样品人员以及付款的账户、注册帐号,收货地址、联系方式,并留存相关票据。以顾客的身份实际上就是在还原模拟消费者现场购买的场景,可以更加真实的还原消费者所购买食品安全的状况。

《办法》中的抽检制度设计有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就是购买样品到达买样人后,要进行查验、封样,在这个时间节点前需要保证一定程度的“神秘性”,商家在送货的时候不知道是送给监管部门的,对买家和相关人员神秘的购买起到了保证真实性、公正性的作用。为了保证抽样对买家的公正性,规定买样人员应当对网络购买样品的包装等进行查验,对备份样品要分别封样,并采取拍照、录像等手段来记录拆封的过程。

《办法》同时还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在抽检上的义务和责任。一是应当依法制止不合格食品的销售;二是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联系方式不详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协助通知;三是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无法联系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停止向其提供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服务。

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处理。

 
本条标题:食药监总局推行“神秘买家”制度 参与抽检网络食品
本条信息网址: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阅读关键词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0相关评论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