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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展养殖单位食槽料监测 全流程清缴“瘦肉精”

2024-05-01 10:45:16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编辑:网编 浏览次数:4343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3月以来,根据农业部和江苏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江苏省农牧部门迅速行动,采取积极措施,千方百计保障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在继续做好饲料生产、经营环节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对养殖单位食槽料开展监测,将"瘦肉精"监测环节进一步向前延伸。

各级农牧部门组织专业人员,采用分片包干、突击检查的方式,对生猪饲养场(户)开展"三查一抽样"全面排查,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清缴行动,督促养殖场(户)完善养殖档案,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3月,江苏省紧急安排1000批次生猪"瘦肉精"抽样监测计划,分批对全省外源和地产生猪进行一次全面摸底监测。同时,进一步健全饲养环节与屠宰环节监测制度,完善销售等环节"瘦肉精"月检月报制度,认真落实农业部2011年养殖场(户)"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截至6月底,全省已完成省级"瘦肉精"监测计划7.1万批次。

在此基础上,对养殖单位食槽料开展监测,确保"瘦肉精"监测从投入品、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到屠宰销售全覆盖。自5月份开始,对全省生猪存栏50头以上、肉羊30只以上、肉牛1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户)的育肥牲畜的食槽料进行全面监测,计划到年底养殖环节饲料抽样监测数量不少于2000个批次。

为落实企业责任,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与存栏50头以上生猪规模饲养场(户)、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签订了责任状,以责任制形式固定下来。全省117家兽药生产企业、729家饲料生产企业、1154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厂)均签订了《质量安全责任书》。为加强生猪收购贩运环节"瘦肉精"监管,省农委组织两个调查组,于5月底6月初赴苏南、苏中、苏北有关地区就生猪收购贩运环节监管现状开展调查,正会同省工商部门提出针对性监管措施。

此外,江苏大力整顿执法队伍。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检疫监督执法队伍大检查活动。重点开展"三查",即查行风、查渎职、查失职,通过大检查,实现"三严"要求,即严肃纪律、严格执法、严禁违规。对查找出的问题,在第一时间抓紧改正,同时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做到整改目标清楚、整改措施可行、整改效果良好。(江苏省农业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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