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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建立假冒伪劣食品供货商黑名单制度

2024-05-01 11:23:44 来源:新华网 作者/编辑:网编 浏览次数:7007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新华网济南8月28日电 (记者吕福明)今年年底前,山东省工商部门将在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活动中,采取多种措施强化食品生产与流通环节监管,其中包括尝试建立假冒伪劣食品、供货商黑名单制度。

为加强全省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农村消费者尤其是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山东省近日在全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兽)药、使用违禁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在2011年年底前,山东省将在食品生产环节,实现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登记监管率达到95%以上,对农村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诚信监管档案达到100%;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实现蔬菜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产地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饲料产品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确保不发生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期间,工商部门将以农村批发市场、城乡接合部及农村中小学校周边的食杂店、食品商贩和流动送货商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农村食品市场监管薄弱环节,摸清监管底数,集中力量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重点部位"三无"食品、劣质食品、商标侵权、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假冒伪劣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户逐品牌进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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