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17点09分,“湘越280g新一代”在金海步步高超市卖出
从生产日期的水印可以看出,“辣子鸡”已过期1个多月
红网岳塘12月13日报道:(分站记者何贵财)“湘潭金海步步高又一次将过期商品卖给了我!我要维权,同时也要求相关部门前来执法,查处!请关注,和转发!相信法律法规可以捍卫消费者的权益!”12月11日下午,网友“添寒”发表微博·湘潭各大媒体,并在红网论坛上发帖求助。“添寒”说:这是他半年时间内,在同一超市第二次买到过期食物。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回应表示,系员工疏忽所致,已进行批评教育,愿意给予合理的补偿。目前,过期食品已下柜。
在步步高超市买到过期食品
据“添寒”介绍,12月9日,他在湘潭金海步步高超市买了两瓶“辣子鸡”,回来后发现“辣子鸡”的生产日期为2010年10月25日,已超过保质期12个月的最后时限。
“过期的食品还摆放在柜台上,这是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不负责的行为。”对此,“添寒”十分愤怒。
“添寒”说:“已经不是第一次在步步高超市买到过期食品,8月份的时候,同样是在金海步步高超市,还买到有明显异味的猪肉。”
“添寒”希望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能够调查取证,保证市民一个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微博、论坛发文引网友“围观”
12月11日14点54分,“添寒”将这一情况晒到微博上,并于12月11日16点在红网论坛发了《湘潭金海步步高又一次将过期商品卖给了我》的帖子,还附上相关图片。
帖子发出后,立即引起众多网友的围观,“盖楼”百余层。
网友“星好男人”跟帖道:食品安全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了。超市的理货员干什么去了?超市的管理员干什么去了?还是冠军店?
见到诸多关于索赔的跟贴,“添寒”直言:我希望行政执法!如果为了索赔的话,我会都买下来。维权是为了更多的人不受伤害。
步步高:系员工疏忽,过期食品已下柜
12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品牌推广部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步步高超市并非特意销售过期食品,而是由于员工的疏忽导致过期产品没有及时下柜处理。目前,过期的“辣子鸡”已经清理下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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