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渠道、保质期、检疫证明等都要登记备案
(记者孙殿喜)20日,记者从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安全监督所了解到,今后哈市所有餐饮单位必须给购进的羊肉等肉类建立“身份证”和档案,产地、进货发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都要登记备案,以便从餐饮源头把住食品安全关。
据介绍,为了保证哈市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哈市执法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以农村、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为重点单位,强化采购管理,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加强与农业、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病死畜禽和使用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信息和未及时移送相关线索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要求餐饮服务单位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的采购、验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鲜肉及肉制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单位应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志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记者从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安全监督所了解到,今后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给购进的羊肉等肉制品建立“身份证”、档案,对肉的生产厂家、供应商、进货发票、生产日期、保质期、检疫证明、质量证明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备案。
作者:孙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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