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的意见发布后烟台国税系统有关人员对这个意见作了解读。
烟台市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的王科长告诉记者由于国办的意见刚刚发布现在烟台还没收到落实细则。自从免除农业税之后目前从蔬菜的种植、贩运到农贸市场零售除了各环节的收费之外都是免税的。因此此次要免征的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主要对象其实是超市及从事蔬菜批发零售业务的公司。这个办法可以减轻商家税收负担切实让惠于民稳定蔬菜市场价格。
记者简单算了一笔账目前我国针对蔬菜流通环节征收的增值税税率是13%假设某公司以2毛钱一斤的价格收购农民的白菜收购10吨然后再以4毛钱一斤的价格出售那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520元。而对市民来说以一棵白菜重8斤来计算这棵白菜包含着大约 2毛钱的税。如此算来免税确实能为商家减轻很大一笔税收负担老百姓也有望享受到免税带来的实惠。(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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