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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创业板企业上市基本条件
德国法兰克福交易所开设了三种不同的上市板块,为初级市场,一般市场和高级市场。在法兰克福交易所上市,一般市场和高级市场对应的是欧盟监管的市场,而初级市场对应的是公开市场(非官方监管市场),公开市场主要由交易所本身监管。
初级市场(openmarket)不受严格的欧盟证券法的监管,而是所在交易所自行监管。初级市场对企业要求较低,适合成立1年以上拥有高成长高回报的中小企业。按照简化的初级标准申请上市,不但费用上面节省,同时整个流程也只需3到6个月内完成。行业涉及传统的金融、媒体和工业,以及技术、电信、软件/it和未来市场(如:可再生能源)。与此相比,伦敦交易所aim和泛欧交易所alternext所涉及的行业要少得多。
在初级市场(openmarket)发行股票的企业需要向德国证券监管局提供上市申请说明书,并且按照板块透明度规定承担企业资料披露的义务。企业必须得到一位德国法兰克福交易所认证许可的“上市合作伙伴”的认可,并作为上市代理申请人向德交所提出并操作上市。
韩国证券交易所企业上市基本条件
1.股权结构要求:至少有1000名少数股东,在韩国内招股量不低于100万股(包括存托凭证),小股东占30%以上;
2.最低资本要求:净资产100亿韩元(8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年限要求:需三年以上经营业绩;
4.审计意见要求:最近年度及前两年的审计报告中均无保留意见;
5.利润要求:最近会计年度实现盈利基础上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最近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在5%以上,最近3个会计年度年累计净资产收益率在10%以上;
(2)最近会计年度的利润额在25亿韩元以上,最近3个会计年度年累计利润额在50亿韩元以上;
(3)净资产在1,000亿韩元以上时,最近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为3%以上或利润额为50亿韩元以上。
6.销售收入要求:最近会计年度达300亿韩元(2.4亿元人民币),最近三年平均销售收入达200亿韩元(1.6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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