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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社局计算加班工资

2024-05-01 20:06:36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编辑:小编 浏览次数:5616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元旦小长假就要到了,按规定,如果元旦三天都没有休息,坚持在岗工作的话,他们可以拿到相当于平时7天的工资。

日前,人力社保局通过微博提示加班的员工过节期间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2012年元旦放假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3日,其中1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职工加班,企业应支付300%加班工资,2日、3日为休息日,企业安排职工加班,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资。在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时,要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我国的制度计薪日为21.75天。日工资基数就是由职工个人的月薪与制度计薪日相除得来。以一名月薪3000元的员工为例,如果元旦期间一直在岗工作,加班费应为:

1日3000÷21.75×300%=413.8元

2日、3日3000÷21.75×200%×2=551.7元,合计965.5元。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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