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广东重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2024-05-01 20:10:20 来源:南方网 作者/编辑:小编 浏览次数:1149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广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出炉

南方网报道:地沟油、墨汁石蜡红薯粉、问题血燕、染色馒头……如果你发现身边的问题食品,举报后最高可获奖励30万元。记者获悉,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近日出台了《广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食品安全举报范围、奖励条件、奖励方法和标准等做出详细规定。

奖励范围广覆盖整个链条

《办法》首次明确省食安办管理食品安全举报的具体职责。它规定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立食品安全举报综合信息管理机制,综合管理省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举报工作,统一指导、协调全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工作,负责省级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的审定、奖金管理、奖金发放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此外,本办法设定的奖励范围基本覆盖食品生产经营的整个链条和领域,包括了无证生产经营、食品非法添加等形形色色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充分鼓励社会公众对食品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进行监督和举报。

最高奖励标准高达30万元

突出重奖大案要案的举报是《办法》的亮点之一。对最终判定为食品刑事犯罪举报线索设定了保底奖励,此类举报按照规定兑现的奖励金低于1万的,或者没有罚没款入库的,给予1万元奖励。另外,对地级以上市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受理查处的,罚没入库金额100万元以上或最终判定为食品刑事犯罪的举报的奖励力度进行了加强,上述举报线索当地奖励低于省级奖励时,由当地食品安全委员会申报,可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予以奖励。

记者查阅到《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根据举报级别,奖励额度分别按案件罚没入库金额的5%、3%、1%计算,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奖可达30万元。

新闻媒体举报也可获奖励

《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新闻媒体在公开披露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前主动与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或其他有关部门协作,提供案件线索或者协助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本办法予以奖励。

破解举报奖励各自为政的难题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条标题:广东重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本条信息网址: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阅读关键词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0相关评论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