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亿冬春救灾资金下拨全区各地
(记者郑艳)12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今年我区遭受了旱灾、低温冷冻、雪灾、洪涝、风雹和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侵袭,灾害损失较重,为此,自治区财政厅与自治区民政厅争取国家冬春救灾资金1.22亿元,已于近日下拨全区各地,使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此次下拨的救灾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饮水、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国家财政部、民政部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将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冬冷、春荒期间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的人均口粮补助标准由50元提高至90元,增幅达80%。由于2012年春节来临得早,自治区财政厅与民政厅提前运作,将救灾资金及时下拨到市、县(区)。同时,要求各地将中央补助资金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按照“专款专用,保障重点”的原则和不低于中央的补助标准,根据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实施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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