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工作中,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将“五个三”始终贯穿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始终,逐步走出了一条符合江苏实际的路子。“五个三”,即坚持三个结合、落实三个保障、突出三项重点、发挥三个积极性和防止三种倾向。
坚持三个结合。一是坚持将连片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村容整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重要内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是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地在动员部署、制订方案时都将两者紧密结合,相互促进。二是坚持将连片整治与重点流域治理相结合。把位于国家确定的重点流域的县(市、区)作为示范整治的优选地区。2010年,首批确定的16个示范县(市、区),在太湖流域和淮河流域南水北调东线区域各占8个。三是坚持将连片整治与生态创建工作相结合。连片整治是生态创建的重要内容,对生态创建有积极地推动作用。我省2010年实施连片整治的高淳县、锡山区、武进区、金坛市、吴中区、海安县等县(市、区)已被国家正式命名为国家生态县(市、区);我省苏中、苏北地区连片整治示范县(市、区)也相继提出建设国家生态县(市、区)的目标,生态创建全面提速。
落实三个保障。一是强化政府推动。省级层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专门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分管省长亲赴现场检查指导,示范地区均成立由政府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全省大部分示范地区都成立了工程建设前线指挥部,真正实现了靠前指挥,狠抓落实。二是加强规划指导。在整治工作中,组织乡、镇、村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心设计,注意保持村庄与周边农田、林地、山体、水域等自然环境的有机关系,保持村庄的宜居尺度、自然肌理、社区形态、乡风民俗和历史文化。通过环境整治使得村庄风貌体现乡村特色,传承历史文脉,彰显生态韵味。三是落实配套资金。2010年省级财政落实配套资金0.71亿元,市、县(市、区)级财政落实配套资金3.28亿元,中央和县以上财政配套比达到1:1.6,带动整合政府涉农部门资金投入近10多亿元。通过农民投工投劳、村企结对、社会捐助等方式自筹资金近0.62亿元,全面保障了工程建设、环境整治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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