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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食盐产销计划管理办法

2024-05-01 22:49:29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编辑:小编 浏览次数:2884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记者杜文景报道

本报济南讯近日,我省制定印发了《山东省盐务局食盐产销计划管理办法》,对食盐产销计划的编制原则和审批程序、以及计划的执行、监督和考核作出规定。

《办法》指出,食盐计划编制安排原则是以销定产、就地就近、合理流向、本省平衡;食盐产销企业要严格执行食盐价格政策,不得变相提高或降低食盐价格,按食盐“五统一”管理要求及时结算盐款。食盐产销企业要严格执行食盐计划,严禁计划外调运食盐;调入省外食盐产品,由省盐务局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调拨、统一管理。未经省盐务局同意、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省外购进食盐产品。应急状态下食盐产销计划管理按照《山东省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执行。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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