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14日讯(四川新闻网两会报道组记者 侯青伶)近日,有网友称食品安全是他最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小娃儿食品让人很不放心。现在学校门口哪些歪零食咋没人整治?为何不能像酒驾那样严厉惩治?”四川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来自广元代表团的卢春刚表示确实应该针对食品安全制定管理办法,他建议尽快制定四川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推荐阅读组图:致敬春晚30年 回顾历年春晚小品笑星主心骨 标普调降法国等9国评级 希腊一年期国债收益率超过400% 钟山:对完成全年外贸任务有信心 苹果排队抢购者九成是托(图)张绍刚与女海归互掐视频爆红(图)[股神争霸] 涨停王浮出水面卞洪登:房价还有很大上涨空间
建议制定四川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并明确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
因此,针对整治学校门口不合格食品摊贩的问题,卢春刚指出,“由于小作坊及食品摊贩生产规模小,条件比较差,监管难度大,从具体工作中看,确实要明确相应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以规范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我建议尽快制定四川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为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提供法规保障。”
建议尽快制定四川省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
《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后,国务院于2009年7月颁布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这一法一条例的颁布及实施,对于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障食品安全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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