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报道:(记者/戎明昌)杨秋才身为雷州市农业局干部,竟煽动、组织村民砍毁专业户翁永辉100多亩香蕉,造成专业户经济损失47万多元。记者昨天获悉,这宗发生在雷州市的案件已在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杨秋才与村干部梁香林、梁奇生、杨玉成等4人,被当地检察机关以破坏生产经营罪提起公诉。
百余亩香蕉贷款80万
被砍毁的百余亩香蕉属雷州市龙门糖厂下岗职工翁永辉所有。翁永辉2006年1月承包雷州市龙门镇后山、坑朗两村庄的土地(其中坑朗村60亩),并向亲朋好友高息借款或银行贷款80多万元,种植了百余亩香蕉。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4月8日晚和2009年6月1日晚,被告人杨秋才、梁香林、杨玉成等人认为该村承包给翁永辉的土地已到期,为赶跑承包人从而达到“收回”土地的目的,两次召集坑朗村村民代表30多人在坑朗村梁日养家召开会议。
煽动砍蕉参与者发奖金
身为国家干部的杨秋才,在两次会上均煽动群众去把翁永辉承包土地所种植的香蕉全部砍掉,声称(砍香蕉后)有天大的事有他顶着,并鼓动说:“去(砍香蕉)者每人奖50元,不去(砍)的要追究原因。”指控称,被告人杨玉成、梁奇生等人对此表示支持。
在杨等人的煽动下,2008年4月10日和2009年6月2日早上,数十村民手持柴刀、镰刀将翁永辉种植在边岭的香蕉全部拦腰砍断,累计被砍100多亩,其中部分香焦林属于翁永辉向后山村租种的。经雷州市物价局价格证据中心鉴定,确认造成经济损失达47万多元。
香蕉被砍毁后,翁永辉的数十万元损失至今得不到分文赔偿,由此欠下巨额债务的翁家六口人,生活由此陷入困境。同时,由于常常遭人追债,给其一家在精神等方面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得知香蕉被砍、数十万元血本无归后,翁永辉80岁的老母一直卧病不起……
涉案嫌犯取保候审
2009年9月和11月,坑朗村村干部梁香林、杨玉成、梁奇生及雷州市农业局干部杨秋才,先后被雷州警方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执行逮捕,但杨秋才等4疑犯于2010年3月23日获准取保,目前杨秋才还在雷州市农业局上班。雷州市农业局许副局长称,杨秋才一天没有被判刑,就可以继续工作。
去年年底,这宗备受社会关注的农业局干部煽动群众砍蕉案在雷州法院开庭审理。雷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公诉书中认为,被告人杨秋才、梁香林、梁奇生、杨玉成组织、煽动或参与砍毁他人香蕉树,造成他人经济损失共计470700元,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情节严重,依法提起公诉,请求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追究杨秋才等4人的刑事责任。此案将择日作出宣判。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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