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锦
“2011年我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2万人,实现工资收入45亿元。”1月15日,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陈晓军在全区就业工作会议上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一直是我区就业工作的重头戏,72万农民工人均收入已经达到6250元。
陈晓军介绍,农村劳动力选择走出去,打工挣钱已经不是主要目的,主要目的是在城镇定居、成为市民、成为城市的产业工
人。这种质的转变和提升,也促使劳动就业部门转变工作思路,加强了职业技能培训,将转移就业逐步过渡为素质就业、长久就业和城乡统筹就业。据了解,2011年我区邀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来宁,就宁夏银川、石嘴山、吴忠和固原四个市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专家组拿出了《宁夏农村劳动力转移总体研究和战略分析研究报告》和《宁夏农村劳动力转移转移就业评估
报告》。调研结果认为,随着宁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迅速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表现为2008年全区农村从业人员218.7万人中,从事非农业的农村劳动力达85.7万人,占农村从业劳动力总量的39.2%,比2000年提高了16.6个百分比;2010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4675元,比2002年增加了2911元,其中外出务工人均收入5589元,比2005年增加了1345元。
来源:法治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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